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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设计策略之能力;
b 决定设计政策之能力;
c 撰写设计专案规范之能力
监督与控制设计专案进度之能力;
d 界定、分析设计问题,评估设计资讯及评价研究方法之能力;
e 选择设计师之能力等。总体而言,设计管理课程之目标在培养学生的设计企划、设计控制与设计执行管理等管理设计的能力,其中未涵盖设计组织,且并非在培养学生的设计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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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现实的去考虑这门课程带给我的体验与收获,这就是可以概念化的能力清单。但事实上,当我这么想的时候,就注定要承受失望。但不至于绝望的是我看到了邓成连先生的《设计管理课程与教学探索》一文关于设计管理能力的论述:
设计管理课程旨在让学生了解:影响创造与创新的要素;产品与生产、设计间之相关性;设计程序并对设计提供支援系统;工业创新者与工业设计师所从事工作之性质,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种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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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计划为整个项目确立最终目标和项目过程设计拟定设计策略之能力/撰写设计专案规范之能力;
设计组织为项目确定行为主体选择设计师之能力;
设计监督应该包含评价和敦促两个方面(界定、分析设计问题,评估设计资讯及评价研究方法之能力);
设计控制注重整个设计活动的进程以及是否和项目的目标保持一致(决定设计政策之能力/监督与控制设计专案进度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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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由此能力的陈列可以指引设计管理的另一方面的内容—设计管理的过程。因为我发现,每一种能力的培养正好对应了设计管理的一个方面。科目十分感性,因此很难找到明晰的设计管理程序的阐述。现实的设计管理项目也的确无法断然地分为若干个部分。但是,即使如此,从理想的层面对整个过程的任务进行“块化”也决非完全不可能。许多的管理人在这方面作了努力,比较公认的方案是:设计计划,设计组织,设计监督,设计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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